柬新闻部长:不要在网上发布谋杀或其他暴力影像
据《金边邮报》报道,近日,柬埔寨社交媒体上有关谋杀和其他暴力死亡事件的照片和视频的分享有所增加。
对此,10 月 7 日,柬埔寨新闻部长宁帕达呼吁,记者和网友停止分享包含死亡或者暴力内容的照片或者视频,因为这会对幸存者及遇难者家人造成伤害。
他指出,分享受害者的影像不仅违反了职业操守,更是对受害者及其家人不尊重。
他强调,在发布此类新闻照片之前,一定要对信息进行模糊处理,这样既体现了对受害者的尊重,也体现了职业道德。
柬埔寨政府发言人潘博纳也支持新闻部长的呼吁,他指出公众——尤其是记者——应该遵守道德规范,不要发布暴力图片或侵犯人们隐私权的内容。
他在10月9日说,小偷、摩托车劫匪、交通事故等暴力场面几乎从未出现在发达国家的报纸头版上。所以柬埔寨媒体也不应发表此类报道,因为记者应该意识到侵犯人们隐私的负面后果。
柬埔寨记者联盟执行董事 Nop Vy 也同意上述说法,他于 10 月 8 日指出,分享或传播可能令读者震惊的暴力或谋杀图片或视频,显然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
这些职业道德是柬埔寨每个记者都应该遵守的,但是一些记者完全忘记了职业操守,大肆发布暴力谋杀影响。
据悉,柬埔寨《新闻法》第十四条规定,媒体不得发表影响社会优良传统的内容。这包括不恰当的词语、直接描述性活动的词语以及描绘性活动或裸体的图像或视频(教育内容可以例外)。
该法第十五条补充,未经法院许可,新闻界不得发表可能使读者了解有关亲子关系、离婚或配偶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的照片或图画,以及涉及民事或刑事纠纷的任何未满 18 岁的人,以及不得公布强奸受害者女孩或妇女的图像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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